霞浦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霞浦县位于福建省东北部,东靠东海,西接福安,是国福建省最早的对台贸易重要口岸。霞浦建县有着1700多年历史,是闽东建县最早的县份。地处我国海岸中部,与台湾一水之隔,素有”闽浙要冲”之称。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冬暖夏凉,气候温和,物产丰富。特产晚熟荔枝、龙眼、芙蓉李、油奈、柑桔等20余种,海水养殖和捕捞量名列闽东各县市之首。闻名遐尔的霞浦”三菜”:榨菜、海带、紫菜是名贵的地方传统特产,海带产量居全省首位,全国第二位;榨菜产量与四川涪陵、浙江余洋并列为全国三大榨菜基地;紫菜质优味美,深受海内外客户青睐。海水养殖珍品剑蛏更是霞浦特有。境内现存的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众多,素有“海国桃源”之称的杨家溪是国家级风景区,以水秀流长、枫红榕青而别具风格;赤岸是日本空海大师入唐漂着地,已作为福建省涉外旅游专线之一向日本旅游市场推出,每年都有大批日本游客到此观光、朝拜;“华峰古刹”建善寺为中国佛教沩仰宗创立者灵佑禅师出家修行之地;高罗海滨浴场等沿海天然沙滩、岛屿、港湾众多。县城南的葛洪山、宋朱熹讲学地”秀泉”、”海涯屏藩”大京古城堡、”闽东小普陀”三沙留云洞、”闽东北戴河”天然海滨浴场──外浒沙滩、”荫峰阁”、虎镇塔等。,各具特色,景色怡人。水利电力能源潜力大。